“如果是國民車,就不應該有車輛購置稅。”日前,同濟大學教授、國家智能型新能源汽車協同創新中心主任餘卓平的觀點引發了網絡熱議。
餘卓平認為,曾經的私家轎車是作為奢侈品來定位的,奢侈品有特殊的奢侈品稅。而車輛的購置稅,是從奢侈品稅類比出來的,如果是普通國民都能夠買得起的汽車,那是普通的用品,就不能再有購置稅。
“高端的要收奢侈品稅,還說得過去,但是普通的國民車不應該收。如果有這樣一係列政策,我相信國民車的基座,會形成一個較大的市場。”餘卓平說。
對此,有網友留言稱:“這個專家一看就是自家人,絕對能處。”也有網友調侃:“這種專家多來一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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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現行汽車購置稅法的基本規範依據的是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在汽車消費環節對購置應稅車輛,按計稅價格一次性征收10%的車輛購置稅。
為了提振汽車消費,我國曾實施過購置稅減免政策,並取得一定成效。2009年,我國就曾實施“購置稅減免+汽車下鄉+以舊換新”等多項政策組合,由於當時汽車行業基數低,多項優惠組合刺激力度大,2009年汽車銷量增幅接近46%。
2015年,針對汽車行業銷量連續下滑的態勢,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實行購置稅減半政策。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汽車銷量增幅近14%。
今年5月,為進一步鼓勵汽車消費,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購置稅600億元後,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其中明確將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相較以往,此次購置稅減免政策的主要變化是:將符合條件的車輛排量從1.6升及以下提高到2.0升及以下;此前優惠政策沒有購車價格的限製,本次購車價格(不含增值稅)為30萬元及以下;本次優惠時間限製在6個月,而此前的優惠政策基本僅持續一年,並在第二年退坡。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565124
而600億元的補貼規模也相當於2021年我國車輛購置稅的17%。以一輛10萬元售價的燃油車為例,其購置稅為8850元,若全部免征,600億元可惠及678萬輛燃油乘用車,約為2021年度燃油車規模的38%;若實施購置稅減半政策,則單車減稅4425元,可惠及1356萬輛燃油乘用車,約為2021年燃油車規模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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